蒙城县看守所是蒙城县的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蒙城县看守所旧址198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09年在原址上改造扩建新的标准化看守所。蒙城县看守所官网主要是介绍看守所的具体情况,包括详细地址、联系方法等内容。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此外看守所因工作需要,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
看守所性质任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人员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3、看守所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
4、看守所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
5、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蒙城县看守所媒体报道:
2015年1月13日,亳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王强等一行三人在蒙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张素娅的陪同下,到县看守所对公安部部署为期三个月的看守所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看守所高翔所长欢迎督察人员对该所专项整顿第二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组查阅了看守所开展专项整顿活动的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民警学习笔记、实施方案等台帐资料;重点查看了看守所民警座谈分析队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针对性地制订的安全措施;查看看守所制定的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对看守所能够扎实进行专项整治,实施有效手段狠抓队伍管理,检查人员给予了高度评价。
督察人员建议县看守所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看守所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敢动真格,整顿队伍,严防严查队伍中存在的民警违法乱纪问题,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以规范队伍管理促进县看守所安全。